教育学院图书借阅制度
1. 为提高图书的周转率,凭书证借书,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有特殊需要可以续借。
2. 工具书只限查阅,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外借。
3. 实行开架借阅,入库选书时不得携带书包或个人书籍,不准吸烟。
4. 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写字、圈点、勾画、按学校规定遗失图书罚款3—5倍。
5. 教职工在调离前或学生毕业离校前,须还清所借书刊,交还借书证,否则不予 办理离校手续。
6. 本科生毕业实习和做毕业论文时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借阅图书。
教育学院阅览室借阅制度
1. 为提高期刊的使用效率,现刊一般不外借,特殊需要者借期不超过三天。过刊凭书证借阅,借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 实行开架阅览,学生凭本人学生证阅览,每次限拿一本杂志,看完后放回原处。
3. 阅览时将书包或个人书籍,放在指定地点。
4. 爱护报刊,不准在报刊上涂写、勾画、或剪裁,违者罚款。
5. 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乱扔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