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尤其是教学管理的质量,根据《唐山师范学院校内教学奖励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教学管理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优秀教学管理奖教师须是在本校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申报优秀教学管理奖须满足《唐山师范学院校内教学奖励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本次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评奖名额为6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学校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1.个人申报
教学管理人员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在所在系(院、部)或部门统一组织下自愿申报,填写《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奖评审表》,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单位推荐
校内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核实报名者参评资格,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参评者进行民意测验,经评审确定推荐名单,签署《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奖评审表》后,连同真实反映参评者教学管理业绩的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
3.专家评审
学校聘请专家组成校级优秀教学管理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校级优秀教学管理奖拟获奖人选。
4.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审批公布
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批准后,正式公布校级优秀教学管理获奖名单。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奖评审表》一式20份,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项目书、论文、教材、教学管理业绩情况等)一式2份。
2.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10714室),不受理个人上交申报材料。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高卫华;联系电话:3863084;电子信箱:649845203@qq.com。
本通知所含附件和有关表格,请从教务处主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