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教育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唐山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立德树人、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以人为本、自约自律的原则。
3.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教育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考核小组和考务工作小组。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复试考核小组和考务小组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方式及考核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用进校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考核模块
1.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综合素质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满分均为100分。
2.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课程进行加试准备,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每科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三)考核内容
1.专业基础测试模块(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该部分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测试科目为“小学教育学”,该模块为闭卷考试,测试内容为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相关内容。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模块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模块(满分均为100分)
该部分的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当考生完成测试时,需告知复试专家是否已经回答完毕,确认回答完毕等待复试专家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1)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模块
首先由考生简要介绍本人情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和纪律性、大学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课外学习、科研和实践经历等(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其次采取“面试专家随机问答”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模块
首先由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时间不少于2分钟),其次采取“面试专家随机问答”方式,考生能用英语与教师进行相关问题方面的交流。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3月25日当天
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156号大学道校区南院。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日程安排 |
参加人员 |
地点 |
8:30-9:00 |
考生报到 资格审核 |
一志愿 复试考生 |
9号教学楼A501 |
9:30-11:00 |
专业基础笔试 |
一志愿 复试考生 |
9号教学楼A502 |
13:30-14:00 |
考生报到 |
一志愿 复试考生 |
9号教学楼A501 |
14:30-16:00 |
综合面试 |
一志愿 复试考生 |
9号教学楼A503 |
五、复试流程
1.上午报到,考生按照《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笔试;
3.下午报到,复试考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4.集中候考,按顺序进行面试。
请考生合理安排个人工作学习及活动日程,保持身体健康,确保按时参加复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满分100分,具体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个人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成绩使用
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依次参考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教育综合、课程与教学论分数择优确定拟录取顺序。不予录取情况依据《唐山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复试注意事项
1.遵守考场守则,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录取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具有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窃取留存复试各环节试题、考核内容等纸质及音像资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教育学院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