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24小时工作制,有事调换及时告知主管宿管的教师,不能随便替换。工作时间不许空岗、脱岗、串岗。
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及时填写交接记录并保存,由自管部每月汇总上交给主管教师。
3、宿管人员对宿舍用品设施统一注册登记,建立财产登记册。负责床垫收取和发放,如有缺少,学生应向宿管值班室汇报,宿管做好记录,学期结束或毕业清查物品财物时以丢失论处。
4、负责收集学生报修单并交给后勤并配合维修,有急需的维修事项及时通知给后勤。
5、严格门禁及早晚开关门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楼内走廊、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对宿舍内进行安全排查并做记录。发现楼道堆放杂物和违规使用电器要及时记录且督促学生整改,对拒绝整改的,及时上报给自管会部长或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批评或处罚。
6、宿管人员要随时配合校宿管领导、辅导员不定期地检查、抽查、登记工作。并把检查、抽查的情况认真记录反馈给自管会。和自管会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协助自管会学生的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和自管部长沟通解决。
7、宿管人员应保管好宿舍及楼层钥匙,如有学生借钥匙,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开关门规定时间外出入宿舍的,要求其出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车票等)并核实学生住宿信息表,且记录在笔记本上,方可出入。
8、学生退宿时(包括毕业生和申请走读的),由宿管人员对每个宿舍的公共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床垫收回)如有缺损、丢失的做好记录,如是毕业班的宿舍,通知毕业班导员暂缓发放该宿舍成员的毕业证,待问题解决好后,由宿管人员开具证明才能发放毕业证。非毕业班的宿舍,在学期结束清查物品财物时有缺损、丢失的,也通知相应的导员按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有丢失情况,宿管人员没有检查到,由宿管人员负责。
9、对所有离宿(包括毕业和非毕业班)的学生,督促其按照离宿要求去做,最后由宿管人员检查一遍所有离宿宿舍的门窗、电灯、电扇是否关好,如果没有关好,由宿管人员验收并做好补救工作。
10、各位宿管人员一定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有疏漏会有相应的批评或处罚。
唐山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