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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八措并举,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教育

[发布时间:2013-06-27]  [点击数:]

 

考试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所学课程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重要环节。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将考风考纪教育活动深入人心,本着预防为主,坚决制止考试作弊现象的理念,教育学院启动以下八项制度:   
1.召开一次主题教育班会制度。期末考试前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主持召开一次考风考纪教育大会,大会的形式各班自定,如诚信宣誓、签订承诺书、发表倡议书等均可。
    2.认真进行重温学习制度。组织全班同学在原有认识的基础上,再次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的《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
    3.党员考风监督岗制度。从大三学生中选拔党员及学生干部若干,经过培训后上岗,深入考试现场,协助监考教师。
    4.考试诚信记入诚信档案制度。教育学院的学生每人一份诚信档案,考试诚信将作为重要内容将被记录其中。
    5.辅导员班主任现场督导制度。辅导员班主任在本班学生考试期间,到考场现场进行考风考纪督导。
6.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惩罚的“三挂钩”制度。一旦学生考试作弊,其惩罚与个人的评先评优、推优入党、奖助学评定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与该班集体的评先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与辅导员班主任的评先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7.一旦出现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辅导员或班主任做书面说明制度。一旦本班学生出现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辅导员及班主任教师做为第一责任人,要向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做书面说明并做检查。
8.考试前彻底清场制度。一分“防”胜于十分“治”,考风考纪教育的重要目的即预防考试作弊,鉴于此,认真清场、严格监考是良好考风的基础,教育学院以考试班级为单位,班长及学习委员负责协助监考教室进行考试前彻底清场。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考试作弊不仅是对学生自我能力的否定和蔑视,更是对教育学院学习风气的亵渎,所以教育学院对作弊的同学如实上报,绝不包庇。希望各班级、各支部携手共进,为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学风,杜绝作弊现象承担一份责任,进到一份义务。
 
                                                      教育学院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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