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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复写率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质量,杜绝抄袭现象,现决定对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复写率检测。
一、检测范围
1、对教育学院、历史文化与法学系、体育系、中文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系、资源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经济管理系、社会科学部等系(院、部)的所有本科(含专接本)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毕业设计暂不做检测要求;
2、外语系、音乐系、美术系的检测结果不做硬性要求,只做参考。
、检测要求
1、对于论文正文文字复写率(不含自引部分)不超过50%的,视为通过,可直接参加答辩;
2、对于论文正文文字复写率(不含自引部分)超过50%的,要求学生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然后提交系(院)进行审核,通过后允许其答辩。至答辩前仍不合格的,延后到二次答辩;
3、二次答辩前,由系(院)再统一进行复写率检测,复写率仍超过50%的,不予答辩,按毕业论文不合格处理;
4、拟申请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其成果必须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三、检测方式
1、检测系统
我校决定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复写率检测。
2、进入http://vpcs.cqvip.com/login.aspx?sysid=2,使用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并进行相应的操作。账号密码由教务处单独下发给各教学单位。
3、进入系统后,可以在“本账户信息”里修改密码,在“系统设置”里进行“检测通过标准设置”,然后即可按照提示进行论文检测,具体检测流程见附件。
4、各系(院、部)的账号级别为二级管理员,可以对本系的毕业论文进行单篇检测或打包统一检测,还可在“账户管理”中建立“子账户”,通过各子账户分别对其管理的毕业论文进行检测。
5、检测结束会生成检测报告,下载后作为毕业论文档案资料分专业由系(院、部)统一存档。
四、检测次数的分配
教务处根据2016届本科(含专接本)毕业生人数以系为单位下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首次检测篇数,具体划拨数量为:外语、音乐、美术按全系本科(含专接本)毕业生总数的50%下拨,其他各系按照100%下拨。次数用完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增加次数,但各系人均使用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附件:《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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