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按照学校的要求,教育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教育学院院长胡玉平主持了本次学习,党总支书记孙尚斌出席。
首先,胡院长就本次的学习的目的意义作了说明。接着带领大家一起认真通读、学习了《规程》,使大家对学术委员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及学术委员会在高等学校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内容有了初步了解。大家普遍认为,《规程》确定了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大学学术治理体系,制衡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规范了学术委员会制度,并为高校自主办学留下了制度空间,同时,对我校学术委员会的设置和运行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过和实施,对于促进高等学校规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等方面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