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河西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我区将进行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执行关于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等网站发布。考生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 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8、2019、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可按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对待。
2、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正在普通高等院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4、报名、缴费的方式和时间。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至2020年7月31日17:00
审查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至2020年 8月1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至2020年8月2日17:00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8月4日9:00至17:00。
5、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明确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招聘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资格条件,不能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缴纳考务费,并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三)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试卷由市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至2020年8月20日9:00。
笔试时间: 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上午: 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 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8月28日9:00以后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9月3日前,招聘单位完成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应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7:00。
面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其中,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20年9月17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各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河西政务网和西岸人才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为准,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区属事业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纪律和监督
各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确保考试安全。要加强聘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人员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是区属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单位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周密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天津市河西区招聘岗位详情.doc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