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是教学、科研专用器材,通常仅供本学科教学实验和科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使用实验仪器须填写“实验仪器使用卡”。实验教学使用的易耗品、药品必须由实验教师在上学期结束前提出购买清单,按规定统一购买。
三、实验器材出库后,其使用保养应由领用人负责。使用者要爱护仪器、节约材料、防止器材丢失和标签脱落。并认真填写使用、维护、维修等登记卡。
四、实验器材在使用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相关责任者须填报“实验用品损坏登记卡”,属非自然损坏的按《实验器材损坏、丢失赔偿条例》执行。
五、使用特殊仪器设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要填写仪器使用维护卡。
六、实验器材使用中的各种登记手续要封装存档,作为报废报耗申报凭据。
七、外单位、校内其它单位及个人使用实验器材,除执行本制度外,要按《实验器材借用管理制度》履行手续。
八、实验器材使用管理上的失误,管理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教育学院
2016.5